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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亚平:中国761亿亩“其他草地”需明确按农用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-10-03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  中新网北京3月5日电 (记者 李爱平)“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,全国‘其他草地’达7.61亿亩,接近全国草地面积的20%。”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任亚平5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认为,这些“其他草地”应明确按农用地管理。

  任亚平口中的“其他草地”略显冷僻,法律界人士李维解释说,所谓“其他草地”是指除了天然牧草地、沼泽草地和人工牧草地之外的所有草地,在实践中如何界定“其他草地”一直有争议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规定,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,将土地分为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,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、林地、草地、农田水利用地、养殖水面等,即按照法律规定,草地属于农用地,应按农用地进行管理。

  在此次提交的提案中,任亚平注意到,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》(GB/T21010-2017)国家标准,将草地分为天然牧草地、人工牧草地、其他草地等二级地类,却仅将天然牧草地、人工牧草地归为农用地,将“其他草地”归为未利用地,这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相关规定明显矛盾冲突。

  统计数据显示,目前,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均有“其他草地”分布,其中20个(自治区、直辖市)省区“其他草地”面积比重超过80%,14个省区超过98%。

  具体调研中,任亚平发现,全国各地、各部门在“其他草地”的用途管制政策认识上出现巨大分歧,引起政策执行不一、管理混乱等重大问题。

  任亚平认为,有关部门应调整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》国家标准中草地与土地三大类的对应关系,将草地地类中“天然牧草地、人工牧草地、其他草地”等二级地类全部对应为农用地。系统梳理土地分类、国土调查、用海用地等相关标准,实现与法律的有机衔接,保持国家土地利用监管政策的一致性、稳定性。

  与此同时,他还建言,由国家权威主管部门尽快印发通知,统一明确“其他草地”用途管制政策。

  在任亚平看来,考虑到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》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过程,在当前土地分类国家标准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矛盾的情况下,国家主管部门应尽快印发通知,按照法律效力高于国家标准的原则,明确包括“其他草地”在内的所有草地按农用地管理,统一土地用途管制政策,维护法律权威,消除认识理解分歧,解决各地在“其他草地”管理方面的实际困难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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